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是什么?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的大小、从业人员的多少、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等因素确定。
2.除上述以外,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哪些单位和部门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新安全生产法对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人数界限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第1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这项规定说明,一般形式的生产经营单位如果根据“人数”来界定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那么,以从业人员人数为100人做为分界点。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设置原则是什么?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原则:
1.分支机构必须明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
2.项目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少于3人;
3.施工承包商必须设置二级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少于5人;
4.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原则上应充分兼顾各专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和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终于值守;
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督管理局培训合格证件;
7.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有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和专用的监督装备及工具。
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